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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表單裡有什麼
表格欄位
訓練名稱類別日期時數講師地點姓名部門簽到測驗成績承辦人主管核章
欄位是直接從檔案讀出來的,不是另外寫的說明;下載後可以自由增減。
怎麼用這份文件
從檔案裡的段落與表格直接讀出來的,不是另外寫的介紹。
這份文件包含這幾段
- 訓練內容
- 參加人員簽到
- 訓練成效與追蹤
要自己填的欄位
訓練名稱日期時數講師地點姓名部門簽到測驗成績主管核章最後要簽核的人
承辦人
- 文件裡有 3 張表格,下載後可以直接增減列數。
教育訓練紀錄要留什麼、留多久
這張表記一場訓練的課程、時數、講師、簽到與成效。新進人員與在職人員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法定義務,紀錄是勞動檢查時會看的文件。
哪些訓練是公司一定要辦的?
-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
-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7 條);課程與時數依該規則的附表。
- 勞工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
訓練紀錄要保存多久?
- 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應將包括訓練教材、課程表相關之訓練計畫、受訓人員名冊、簽到紀錄、課程內容等實施資料保存 3 年(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31 條)。
- 這張表的「訓練內容」「參加人員簽到」就是對應名冊、簽到紀錄與課程內容;教材與課程表另外附在後面一起存。
沒有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會怎樣?
-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第 1 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75 萬元以下罰鍰(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5 條)。
這張表的「類別」怎麼勾?
- 新進:新僱人員到職時的訓練。在職:既有人員的定期訓練。職安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建議跟其他訓練分開一張,查核時好找。專業技能:職務所需的技術課程。
- 一場訓練兼有兩種性質時可以複選,但時數請分開寫在「訓練內容」裡。
教育訓練可以只讓某些人參加嗎?
- 可以依職務需要安排,但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8 條)。
- 勞工教育及訓練也是勞動契約應約定的事項之一(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要求員工自費或約定受訓後的服務年限,要另外寫清楚。
內容依據
以下規定於 2026-10-12 對照官方原文查證;法規與申請須知可能修正,使用前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日期 114-12-19)
第 32 條:「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第 45 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三十二條第一項」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最新修正 115-06-25,部分修正條文尚未施行)
第 17 條:「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 31 條:「訓練單位辦理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教育訓練,應將包括訓練教材、課程表相關之訓練計畫、受訓人員名冊、簽到紀錄、課程內容等實施資料保存三年。」 (上列條文已有修正版本公布但尚未施行,這裡引用的是現行有效條文。)
-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日期 112-08-16)
第 8 條:「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 113-03-27)
第 7 條:「八、勞工教育及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