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說明會
完整的 14 頁保險產品說明會範本,包含產品特色、保障內容、費率說明、理賠流程、常見問題等,適用於保險公司向客戶說明保險產品
適用場景:適用於保險產品說明會、業務銷售簡報、客戶諮詢等場景
(共 10 套,部分需登入,註冊免費)
投影片內容預覽(共 14 頁)
第 1 頁 · 全方位家庭保障計畫 產品說明會
人生風險無所不在:
- 【意外風險】 • 意外事故死亡:每年__人(請填資料來源與年度) • 意外傷害住院:每年__人次(請填資料來源與年度) • 交通事故:每天__件(請填資料來源與年度) • 意外可能隨時發生
- 【疾病風險】 • 癌症時鐘:每__分__秒 1 人罹癌(請填資料來源與年度) • 心血管疾病:十大死因第__位(請填資料來源與年度) • 重大疾病年輕化趨勢 • 醫療費用持續上漲
- 【經濟風險】 • 家庭經濟支柱倒下的影響 • 房貸、車貸持續繳付 • 子女教育費用 • 父母孝養費用
- 【保險的價值】 • 轉嫁風險、保障家庭 • 小錢換大保障 • 安心生活、無後顧之憂
第 2 頁 · 為什麼需要保險?
全方位家庭保障計畫特色:
- 【特色 1:全面保障】 • 壽險 + 意外 + 醫療 + 重疾 • 一張保單,四重保障 • 保障項目詳見保障內容表 • 實際保障範圍以保單條款為準
- 【特色 2:保費實惠】 • 組合優惠價格 • 較單獨投保省 20% • 月繳 2,500 元起(基本型) • 小資族也能負擔
- 【特色 3:理賠迅速】 • 線上申請理賠 • 3 天內完成審核 • 直接匯入帳戶 • 理賠滿意度 98%
- 【特色 4:服務貼心】 • 專屬服務人員 • 24 小時客服專線 • 免費健康諮詢 • 年度保單健檢
第 3 頁 · 產品特色
全方位家庭保障計畫保障內容:
第 4 頁 · 保障內容
壽險保障詳細說明:
- 【保障內容】 • 身故保險金:500 萬元 • 完全失能保險金:500 萬元 • 祝壽保險金:滿期領回 • 保障期間:至 80 歲
- 【給付條件】 • 身故:被保險人身故時給付 • 完全失能:符合完全失能定義 • 祝壽金:保險期滿仍生存
- 【保障價值】 • 保障家庭經濟安全 • 償還房貸、車貸 • 子女教育基金 • 父母孝養費用
- 【注意事項】 • 等待期:30 天 • 除外責任:詳見條款 • 受益人指定:建議指定
第 5 頁 · 壽險保障說明
意外保障詳細說明:
- 【保障內容】 • 意外身故:500 萬元 • 意外失能:最高 500 萬元 • 意外住院:每日 2,000 元 • 意外骨折:最高 10 萬元
- 【意外定義】 • 外來、突發、非疾病 • 非故意行為 • 直接且單獨原因 • 例:車禍、跌倒、燙傷
- 【失能等級】 • 1 級失能:100% 給付 • 2-6 級失能:50-90% 給付 • 7-11 級失能:5-40% 給付 • 依失能程度給付
- 【特別保障】 • 大眾運輸意外:加倍給付 • 特定意外:加倍給付 • 海外意外:同等保障
第 6 頁 · 意外保障說明
醫療保障詳細說明:
- 【住院醫療】 • 病房費:每日 3,000 元 • 住院雜費:每次 10 萬元 • 手術費:最高 30 萬元 • 實支實付,收據核銷
- 【門診手術】 • 門診手術費:最高 5 萬元 • 門診雜費:每次 5,000 元 • 不需住院也有保障
- 【特殊醫療】 • 加護病房:每日加給 2,000 元 • 燒燙傷病房:每日加給 2,000 元 • 負壓隔離病房:每日加給 3,000 元
- 【理賠方式】 • 實支實付:依收據給付 • 日額給付:依住院天數 • 擇優給付:取較高者
第 7 頁 · 醫療保障說明
重大疾病保障詳細說明:
- 【保障範圍】 • 7 項重大疾病 • 確診即給付 100 萬元 • 不限用途 • 一次給付
- 【7 項重大疾病】 • 癌症(惡性腫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 腦中風後障礙 • 末期腎病變 • 癱瘓 • 重大器官移植
- 【癌症保障】 • 初次罹癌:100 萬元 • 癌症住院:每日 3,000 元 • 癌症手術:最高 20 萬元 • 癌症放化療:每次 5,000 元
- 【注意事項】 • 等待期:90 天 • 原位癌:給付 10% • 需符合條款定義
第 8 頁 · 重大疾病保障
全方位家庭保障計畫費率表(標準型,年繳;月繳以男性年繳保費 ÷ 12 概算):
第 9 頁 · 費率說明
理賠申請流程說明:
- 【步驟 1:通知】 • 知悉事故後 5 日內通知(保單條款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 撥打客服專線 • 或聯繫服務人員 • 或線上申請
- 【步驟 2:準備文件】 • 理賠申請書 • 診斷證明書 • 醫療費用收據 • 身分證明文件
- 【步驟 3:送件審核】 • 郵寄或親送 • 線上上傳 • 3 個工作天審核 • 補件通知
- 【步驟 4:理賠給付】 • 審核通過後 3 天內 • 直接匯入指定帳戶 • 簡訊通知 • 理賠明細寄送
第 10 頁 · 理賠流程
客戶常見問題解答:
- 【Q1:已有公司團保還需要嗎?】 • 團保保障通常較低 • 離職後保障中斷 • 個人保險保障更完整 • 建議:團保 + 個人保險
- 【Q2:有體況可以投保嗎?】 • 需誠實告知健康狀況 • 核保評估後決定 • 可能加費或除外 • 建議:趁健康時投保
- 【Q3:保費可以抵稅嗎?】 • 人身保險費可列舉扣除 • 每人每年最高 24,000 元 • 需保留繳費證明 • 採列舉扣除額申報者才適用
- 【Q4:可以中途解約嗎?】 • 可以申請解約 • 退還解約金 • 建議:保障優先 • 可調整保額或繳別
第 11 頁 · 常見問題
投保案例分享:
- 【案例 1:小資上班族】 • 背景:28 歲、單身、月薪 4 萬 • 需求:基本保障、預算有限 • 方案:基本型,月繳 2,500 元 • 保障:壽險 300 萬 + 意外 300 萬 + 醫療
- 【案例 2:新婚夫妻】 • 背景:32 歲、新婚、有房貸 • 需求:房貸保障、家庭責任 • 方案:標準型,月繳 3,500 元 • 保障:壽險 500 萬 + 意外 500 萬 + 醫療 + 重疾
- 【案例 3:三代同堂】 • 背景:40 歲、有子女、有父母 • 需求:全面保障、退休規劃 • 方案:豪華型,月繳 5,000 元 • 保障:壽險 800 萬 + 意外 800 萬 + 醫療 + 重疾
第 12 頁 · 投保案例
選擇某某人壽的理由:
- 【品牌信賴】 • 成立超過 50 年 • 資本額 100 億元 • 客戶超過 500 萬人 • 理賠總額超過 1,000 億元
- 【服務品質】 • 全台 200 個服務據點 • 24 小時客服專線 • 專屬服務人員 • 客戶滿意度 95%
- 【理賠效率】 • 平均理賠天數:3 天 • 理賠服務說明:__(請填統計期間與定義) • 線上理賠服務 • 理賠滿意度 98%
- 【專業團隊】 • 5,000 位專業業務員 • 持續教育訓練 • 專業證照持有 • 保單存續期間持續服務
第 13 頁 · 為什麼選擇我們?
保障不能等,現在就行動! 【諮詢方式】 📞 電話或線上預約說明時間 📋 保障需求分析與保費試算 📄 投保前請詳閱保單條款與商品說明書 【投保流程】 1️⃣ 填寫要保書 2️⃣ 健康告知 3️⃣ 核保審查 4️⃣ 繳交首期保費 5️⃣ 保單生效 【下一步】 ✅ 預約免費保障需求分析 ✅ 量身規劃保障方案 ✅ 享受安心生活 【聯絡資訊】 某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某 資深業務經理 📧 insurance@company.com 📞 0912-345-678 📍 台北市信義區某某路 100 號 用愛守護,讓家更安心!
第 14 頁 · 立即行動
保險產品說明會簡報要對照的保險法條文
這套 14 頁的說明會簡報先談為什麼需要保險(第 2 頁)與產品特色,用一張表列出保障內容(第 4 頁),再分頁說明壽險、意外、醫療、重大疾病,接著是費率表、理賠流程、常見問題、投保案例與公司介紹,最後一頁是諮詢方式與投保流程。保額、費率與服務數字全是示範值;以下是換成實際商品前要對條文與保單條款的地方。
保險說明會講健康告知,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 第 11 頁的 Q2 與第 14 頁的投保流程都提到健康告知。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隱匿、遺漏或不實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危險發生後亦同(保險法第 64 條)。
- 同一條也規定,解除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原因後 1 個月不行使而消滅,契約訂立後經過 2 年也不得解除。
- 回答「有體況可以投保嗎」還要補一句: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情況中者,保險人對該項疾病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保險法第 127 條)。
理賠流程頁的通知期限與給付天數要怎麼寫?
- 第 10 頁的通知期限照保險法的原則寫:知悉後 5 日內通知保險人,但契約另有訂定者從其約定(保險法第 58 條);保單條款訂了別的天數時,簡報要改成跟條款一致。
- 保險人應於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 15 日內給付(保險法第 34 條)。
- 第 3、10、13 頁寫的 3 天是比法定短的服務水準;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寫上去就要做得到。
中途解約與保費抵稅,保險說明會可以怎麼回答?
- 第 11 頁的 Q4:要保人終止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 1 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 1 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四分之三(保險法第 119 條);繳費未滿 1 年的不在這一條裡,能領回多少要看保單的解約金表。
- Q3 的列舉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 24,000 元為限(所得稅法第 17 條);採標準扣除額的人用不到,所以第 11 頁註明採列舉扣除額申報者才適用。
保障內容表與各項保障說明,哪些用語要跟保單條款一致?
- 第 4、5 頁用的是「完全失能」,換成實際商品時請對照保單條款的用語;失能等級、等待期與原位癌給付比例(第 5、6、8 頁)也以條款為準,不可沿用範例數字。
- 保險契約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保險法第 54 條);簡報講得比條款寬,日後就是爭議來源。
保險說明會的特色頁、統計頁與最後一頁,哪些內容要先處理?
- 第 3 頁的保費起價、理賠天數與第 13 頁的滿意度都是示範數字,第 13 頁的理賠服務說明留了空格;填進去的數字要寫明統計期間與定義,沒有依據的絕對用語不要加回去。
- 第 2 頁的意外、癌症與交通事故統計留了空格;要填請引用主管機關公布的數字並寫上來源與年度,查不到的整行刪掉。
- 第 14 頁只列諮詢方式與投保流程;想加保費折扣或贈品之前,保險招攬另有主管機關的規定,能不能給以最新公告與公司法遵意見為準。
內容依據
以下規定於 2026-10-12 對照官方原文查證;法規與申請須知可能修正,使用前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 保險法(修正日期 114-06-18)
第 64 條:「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第 127 條:「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第 58 條:「除本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保險人。」 第 34 條:「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第 119 條:「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第 54 條:「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 消費者保護法(修正日期 104-06-17)
第 22 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 所得稅法(最新修正 115-09-11,部分修正條文尚未施行)
第 17 條:「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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