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館營運報表(自動計算版)
跟觀光署「旅館營運報表範式(115年起)」同一個版面。你只要填住用數、人數、收入支出,營運天數、住用率、平均房價、合計和半年總計自動算好, 填錯的地方在「檢查」頁直接標 ❌,確認沒問題再照抄到臺灣旅宿網。
線上填寫後可以直接下載 Excel;登入後可存到「我的專案」,之後接著填。
不想每個月自己加總?用營運報表產生器平常記下每筆訂房,住用數、平假日收入、國籍人次、業務來源占比自動算好,下載就是填好的報表。
填寫範例:臺中市 40 間房的旅館,1 月與上半年報表怎麼填
以下是虛構的示範數字,不是任何業者或官方統計。每一列寫出填什麼、數字從哪裡來、常見填錯的地方;標「自動」的格子表格會自己算。
說明依觀光署「旅館營運報表範式(115年起)」原檔上的註記整理,業務來源定義引自「觀光旅館營運月報表範式」;原檔沒寫的地方(例如人數以哪一天為準)已註明是範例的算法。實際填報以臺灣旅宿網業者專區為準。
經營旅館者,應每月填報總出租客房數、客房住用數、客房住用率、住宿人數、營業收入等統計資料,並於次月二十日前陳報地方主管機關;其營業支出、裝修及設備支出及固定資產變動,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陳報地方主管機關。
填報營運報表前要知道的事
營運報表裡最常被問的是住用率、平均房價怎麼算,以及什麼時候交、沒交會怎樣。以下照觀光署表單的欄位名稱與法規原文整理。
住用率怎麼算?
- 本月可供出租客房數總計=實有客房數 × 本月營運總天數。
- 本月客房住用率=本月客房住用數總計 ÷ 本月可供出租客房數總計(觀光署表單原文)。
- 例:40 間房、1 月營運 31 天,可供出租 1,240 間夜;賣出 744 間夜,住用率=60%。
平均房價怎麼算?
- 本月平均房價=客房總收入 ÷ 客房總住用數;平日平均房價=平日客房收入 ÷ 平日客房住用數,假日同理(觀光署表單原文)。
- 例:客房收入 1,860,000 元、住用 744 間夜,平均房價=2,500 元。
- 住用數算的是「間夜」:一間房住一晚算 1;同一組客人訂 2 間住 3 晚=6 間夜。跨月的訂房,每一晚算在那一晚所在的月份。
什麼時候要交?沒交會怎樣?
- 每月資料於次月 20 日前陳報;營業支出、裝修及設備、固定資產變動於每年 1 月及 7 月底前陳報(旅館業管理規則)。實際填報在臺灣旅宿網業者專區的營運報表管理。
- 陳報義務規定在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布的管理規則裡;違反這些命令的,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令限期改善,或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
- 觀光署會把業者陳報的數字彙整成各縣市統計公開(下方的排行就是這份資料),所以數字填錯,也會影響整體統計。
內容依據
以下規定於 2026-09-27 對照官方原文查證;法規與申請須知可能修正,使用前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日期 114-11-28)
第 55 條第 3 項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違反依本條例所發布之命令,視情節輕重,主管機關得令限期改善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各縣市旅館住用率與平均房價(觀光署統計)
以下是觀光署公布的旅館營運統計(官方算好的全年與半年數字,原樣照登),依 2025 年全年住用率由高到低排列,可以拿來和自己的報表比一比。 全臺 2025 年旅館住用率 51.1%、平均房價 2,661 元。
| 縣市 | 2025 全年住用率 | 2025 平均房價 | 2026 年 1~6 月住用率 | 比去年同期 |
|---|---|---|---|---|
| 臺北市* | 68.4% | 3,180 | 72.1% | +5.0 個百分點 |
| 新竹市 | 65.1% | 2,103 | 61.7% | -2.3 個百分點 |
| 臺中市 | 54.6% | 2,529 | 53.8% | +1.2 個百分點 |
| 新竹縣 | 54.1% | 3,067 | 46.3% | -4.3 個百分點 |
| 高雄市* | 53.7% | 2,232 | 54.0% | +1.5 個百分點 |
| 臺南市 | 52.9% | 2,583 | 53.3% | +1.4 個百分點 |
| 新北市 | 52.4% | 2,472 | 51.6% | +0.5 個百分點 |
| 嘉義市 | 51.1% | 2,348 | 57.3% | +7.3 個百分點 |
| 桃園市* | 46.0% | 2,146 | 44.4% | -0.3 個百分點 |
| 苗栗縣 | 45.2% | 2,834 | 43.3% | -0.9 個百分點 |
| 彰化縣 | 43.6% | 2,285 | 42.5% | -0.2 個百分點 |
| 基隆市 | 43.6% | 2,046 | 44.6% | +3.3 個百分點 |
| 嘉義縣 | 43.5% | 2,895 | 47.1% | +4.4 個百分點 |
| 宜蘭縣* | 43.0% | 3,194 | 42.7% | +1.1 個百分點 |
| 雲林縣* | 39.3% | 2,069 | 34.3% | -4.6 個百分點 |
| 南投縣 | 36.5% | 2,857 | 36.2% | +0.3 個百分點 |
| 臺東縣 | 33.7% | 2,249 | 36.2% | +4.7 個百分點 |
| 屏東縣 | 32.9% | 2,702 | 32.7% | -0.9 個百分點 |
| 金門縣 | 32.5% | 2,187 | 28.9% | +0.4 個百分點 |
| 花蓮縣 | 28.3% | 2,261 | 33.9% | +7.9 個百分點 |
| 澎湖縣 | 23.7% | 2,799 | 26.3% | +2.0 個百分點 |
| 連江縣 | 20.9% | 2,407 | 18.4% | -0.9 個百分點 |
| 全台* | 51.1% | 2,661 | 51.9% | +2.2 個百分點 |
*該縣市 2025 年填報率未達 100%,數字只代表有陳報的業者。資料來源:觀光署行政資訊網2025年 1-12月 旅館業(一般旅館)營運報表2026年 1-6月旅館業(一般旅館)營運報表(2026-09-27 下載,官方數字原樣)。想拿自己的每月數字對照同縣市,可以用營運報表產生器的「跟同縣市比一比」。
常見問題
什麼時候要交?
每月資料於次月 20 日前陳報;營業支出、裝修及設備、固定資產變動於每年 1 月及 7 月底前陳報(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7-1 條)。實際填報在臺灣旅宿網業者專區的營運報表管理。
平日、假日怎麼分?
觀光署沒有統一規定,各地慣例不同:北部、南部多以週六、週日為假日;花蓮、臺東多以週五、週六為假日,週日到週四為平日。請依你平常訂價的平假日填寫,前後期保持一致。
跟官方表單有什麼不同?
欄位與順序跟觀光署「旅館營運報表範式(115年起)」相同,只把要手算的格子換成公式,另外加一張「基本資料」(填一次、每張表自動帶入)和一張「檢查」工作表。
會檢查哪些錯?
每個月檢查:住客類別合計要等於國籍合計、業務來源有住用時合計 100%(沒住用 0%)、住用數不能超過可供出租客房數、有住用就要有客房收入、平日/假日有收入就要有對應的住用數。
表格可以自由使用嗎?
可以。著作權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表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我們依官方表單版面重新製作並加上公式。
本表依觀光署公開表單版面製作並加上自動計算,實際填報內容與期限以臺灣旅宿網業者專區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